坚决反对诬陷亭湖法院张超武法官的行为
网上最近多篇文章反映亭湖法院张超武法官到高邮法院代表江苏某公司出庭一事,当事人程萍在网上发表了《强烈请求亭湖法院或者警方调查处理亭湖法院张超武冒充企业人员招摇撞骗》一文,我们认为该文严重诬陷了亭湖法院的法官,所谓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其中特别提到“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而张法官本身是没有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是借用了江苏某公司办公室主任的身份出庭应诉,并且该行为是该公司同意的,因此我们认为程萍在网上说张法官出庭是招摇撞骗,显然是对该法官的诬陷,希望程萍同志收回该篇文章观点,并向张法官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