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功人论坛

 找回密码
 点此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论坛关闭注册的通知周天功养生法函授,祛疾健身
查看: 376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络参考:一些国外断食失败的教训,请大家一定注意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1-14 2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络参考:一些国外断食失败的教训,请大家一定注意


失败例:
??在断食寮有位为治疗神经衰弱症而入寮的A青年。他平常虽有多食的习惯,但也能循规蹈矩,完成了十四天的断食。不过于补食的时候问题却发生了。
??忍不住饥饿的他,私下向寮里的炊妇,要求了配给以外的食物,犹觉不足。在补食第十天乘外出之便,在外吃了麻薯回来。那晚由于断食而几乎已愈的呓语又复发了。寮长知晓他外食,便予以严厉的纠正。但A青年意志不坚,压抑不了那旺盛而强烈的食欲本能,翌日又出去……。这一次吃的是油炸面包和普通的面包各一个。那天晚上十时左右,发生了胃痉挛,痛得七转八倒,虽经请来的医师打了两针,仍不见好,濒临死亡边缘,使全寮上下为他捏了一把冷汗。最后生命总算是捡了回来。唯神经衰弱症却因此而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又在某一所断食寮有一位B青年,由于断食、补食结果疾病痊愈,很高兴的准备回乡下,顺便买了一包饼干拟带回作为土产。
??那夜B青年躺在床上看小说。从饼干袋里抓出一个饼干来。自忖:一个大概没关系,就吃了一个。但一吃下,只一个是不能满足的。“再一个可以吧……”就这样一个又一个……再一个。不知不觉将整包饼干给吃光了;
??在平常的时候也许不成问题。可是B青年完成断食方两周,胃的消化能力尚未完全复原。夜间肚子突然绞痛得厉害。医生也束手无策,B青年竞丧生在一包饼干上。
??此外,笔者还知晓一个实例,其主角竟是某一断食寮寮长的助手。平日对入寮的断食者谆谆训告断食应注意的事项,尤其是断食后的过食一项,更是再三叮嘱,不容或忘。
??他一方面辅导断食者,自己同时也作了两个礼拜的断食。补食的第三天,强烈的食欲把自己的警语抛至九霄云外,一口气买了五个豆沙饼,如风卷残云般的一扫而空。徒逞一时口腹之欲,以致招惹大害。突如其来激烈的腹痛,针药无效。
??最后总算捡回一条命,但久久不能恢复肠胃的严重障碍,不得不辞掉助手工作回乡下去了,经过长期静养才得恢复。
??像这在补食中因过食招致的失败,是无法医疗的。唯有再行断食才得治愈,就怕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丧失了再试的勇气,要恢复就难了。

过食影响治疗效果??

除了上述诸多因过食而危及生命的个别例子以外,由于不知节制,虽然没有导致死亡的严重结果,但因此将断食的效果抵消掉的案例也不少。
??因酗酒而致酒精中毒,损及大脑中枢失去是非判断力的人,参加了断食并已见效果之时,便在寮外大吃特吃,结果前功尽弃回复原状,仍是一个酒精中毒者。
??又患有气喘病的青年,经两周的断食、两周的补食,痊愈后回家的当晚,因饮食过量,使刚愈的气喘又再复发。
??也有在寮中,嫌寮内的饮食口味太谈,擅自买了炒盐加入饭、蔬菜结果导致肾脏病。又有断食后还不到一个月,就吃奶油,因脂肪过多而引发了黄疽。
??这种因断食后过食而使旧病复发实在可惜。重松宗笃氏说:
??“断食后经几天的补食,就错觉得病已好而纵口腹之欲者太多,这是一种遗憾的事。疾病真正痊愈至少要到三个月之后,补食十天或两周方竞其半功。所以一切千万要谨慎。”
??
   以上所举的虽然都是断食失败的实例,但事实上,依百分比来看,因断食失败而致死的是少之又少。除了方法的错误,意志不坚外,其机会几乎是零。但因过食而无法充分发挥断食效果者则相当多。但一般来说,断食使得内脏器官得以休息,排出体内老废物,清除胃肠、血管使之干净,乃至新生改造,对人体多少还是有益的。
??
   凡事有利就会有弊,利弊乃一体之两面,我们不会因为偶发之山难就裹足不前,甚至明令废止登山活动。就危险而言,小者如篮球、棒球、游泳,大者如赛车、跳伞等,随时都可能受伤,乃至丧命,但我们并没有因这些活动具有危险性而放弃其中之乐趣与刺激。因噎废食,乃大不智之举;断食亦然,只要方法得当,小心戒慎,其危险性不会比打篮球更甚,而就目前所有的案例的愈病率来看,其对未来医学界的价值与贡献,那是难以估料的。


海峰点评:

这些问题,需要正确理解。不是断食有问题,断食前后的处理过大的偏差造成问题,这在过去我们的讲解中提醒过。不过我们所做的断食和历史上的不同。在于我们运用了营养不充来处理可能的冲突。所以,严格来说,我们是一种净食。含有断食概念,有避免断食的难题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顶 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此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气功人网 ( 苏ICP备12036507号-1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0304号

GMT+8, 2024-11-25 19:3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