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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功人论坛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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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1-1 18: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论坛管理守则
气功人网站论坛管理守则

为推动网站朝正规化方面发展,营制论坛良好的运作秩序,制定本管理守则。本管理手则分为用户管理守则、版主管理守则以及其它。任何参与气功人论坛的网友应了解本管理守则,并根据本守则参与本守则的运作。

用户注册id:1,不允许注册国家领导人的名字。

用户发贴守则
1,根据气功类网站特有的现状,以下一些内容的帖子不得发帖。
(1)有严重涉及迷信的内容不得发贴,包括末世帖。这类发帖,不但会被删帖,严重者关小黑屋处理,甚至,删除帐号处理。
(2)宣称自己拥有千里传功,并热衷于此的帖子。
(3)脏话以及侮辱他人的话语不得发贴。
(4)广告性质帖子不得发帖。
对第2点的解释:
对远距离发功等,发贴内容如关于理论探讨性的,不删除。带有个人广告性质的将被删除。
(5)同一话题多次重复性发贴,将删除帖子。严重者,将会删除账号处理。发帖应发在相应版块,否则将会被删除。
(6)有捣乱的嫌疑。
(7)影响少数民族团结以及宗教团结的帖子将被删除。
对以上七条的解释,以上七种帖子,如情节严重,管理员删帖,为了节省劳动量,是会将用户所发的帖子全部删除,并有可能删除用户名。
(8)纯粹灌水性质的帖子,酌情删除。敏感话题的灌水帖,将被删除。如:涉及政治类。在论坛上大量灌水且毫无意义,不但删除灌水帖,且扣一定数量的积分作为惩罚。经常看到这么一个现象,有少数会员以为大量回帖可以赚取积分,他就复制一段话大量跟帖,以为能有积分。实则是误解。请阅读积分策略,回帖在一天之内最多只有3分。
(9)关于特异功能类的帖子。特异功能在目前并不能证实和证伪,但会引起广泛争议。论坛是公共场地,在公共场地不允许发帖。要想讨论,请到群组里。(只允许群组成员浏览的群组,方可以讨论此类话题。)
对第8条的解释,什么是敏感话题?话题一抛出来,将会引起广泛争议。对于敏感话题,论坛只支持有深度的帖子。纯粹灌水性质以及具有负面情绪的,将被删除。
(10),在气功人论坛上,严禁出现“大师”等字样。我们认为:“大师”,表示的是某个行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方可以称之为大师。“大师”不可被滥用。
(11),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功法流派的内容不允许发帖。

对于以下两种性质的帖子,以下是建议:
(12),对于求助帖,发贴者应将事情讲清楚,否则,别人有心帮你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13),对气功人论坛现状不满,进行发牢骚的帖子,这类帖子是不欢迎的,将可能被删除。我们希望建议,而不是发牢骚。

2,被删帖用户,应先阅读本守则,如在本守则中找不到被删帖原因,可在管理论坛中询问原因。
违反论坛规则者,如情节严重,禁止发言关小黑屋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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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8:55 | 只看该作者
版主管理条列:

制定气功人论坛版主管理条例:
1,在同一版内,版主不允许删除另一名版主的帖子。如需删除,应通知管理员,由管理员处理。
2,版主与版主发生争吵,请到版主会议厅。
3,版主拿不准是不是要删除该帖,请将帖子移到,论坛内管理区,移帖区。
4,版主上任,会有三个月的实习时间,实习期满,正式担任版主。




如何当好一个版主?
1、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2、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是删水文,而是引导网友进行讨论。
3、当上版主,并不能代表你具有了该版最高的水平;很多高手不想当版主的原因,只是想专心致志地做学问而已。
4、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起死不认错来,更能突现你的形象。
5、不要以为强制手段可以解决一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6、衡量一个版的标准是优秀文章的数量和人气的多寡。
7、制定了规则,就应该从自己开始严格遵守,然后公正地执行。
8、从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9、不要参与骂战,金钱、时间、精力都比你丰富的人多得很。
10、多征询网友的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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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8:55 | 只看该作者
新手会员如何快速升级?

回答:进入快捷导航,点任务。
论坛有几个任务,上传头像,绑定QQ帐号,领取论坛红包等。
完成立刻升级为初级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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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8:55 | 只看该作者
会员等级以及阅读权限:
论坛的最高阅读权限为255
新手上路 阅读权限:5
初级会员 阅读权限:15
中级会员 阅读权限:30
高级会员 阅读权限:50
青铜会员 阅读权限:100
白银会员 阅读权限:150
黄金会员 阅读权限:200
钻石会员 阅读权限:251
管理员以及版主: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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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8:56 | 只看该作者
再再继续占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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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8:56 | 只看该作者
一直占到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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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8:57 | 只看该作者
目标还未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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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8:57 | 只看该作者
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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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8:58 | 只看该作者
革命尚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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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8:58 | 只看该作者
终于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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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积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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