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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报 2010
第一、“非”“易”“变”才是永恒
一切相皆非相,才曰相,相皆会变,变则为升、改进、提高、精进,也为降、衰落、退转。著任何相则为停滞==不进则退==退转!
好比,我是法报、又不是法报,才是真的法报。也即,法报的本质是:是法报,又时刻在变化==不是原法报,同时认识到这两点反映了法报的真实情况,才是真的法报。这就是否定之否定根本规律!也是“易”的核心思想。‘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
一切相皆是虚妄,虚妄并非指代完全没有意义,而是告诉我们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不要著于任何相==不要著于任何相对真理,但不能否认相的价值==不能否认相对真理的价值,在那个时间、那个阶段、那个情况下,相还是有其意义和价值的,只是不要只著于此、不要不顾未来的变化(提高/衰落)。
对任何相/事物/思想的正确认识是要同时看到它的两个方面,一个是它(某个时间下、某个阶段下、某个环境下)、一个是它的变化,同时看到这两点才是真正的它,只看到静止的它(它的静止)或者只看到变化的它(它的变化),都是错的。
变化的动力是什么?一个是顺其自然,本质为变,一个是境随心转,菩提心/成魔心都可以成为变化的驱动力。
第二、法无定法
救人之法应无所住==无固定方法、无固定模式,只要目的是布施、利他则手法是无不可为!菩提心法无定法。
第三、大禹治水
降伏其心:降伏、非降伏结合,堵、非堵结合,只堵不导不对,只导不堵也不对。堵导结合才是大禹治水,如何堵==灭五毒,如何疏导==愿、行菩提心(慈悲心/利他心/成佛心)。理解到此,才是真正的降伏其心。
第四、尊重众生
众生平等,尊重每一个同修、对手、朋友、徒弟、众生;师父当然是顶级尊重!即使对魔也一样尊重,首先是考虑的如何转化他而非消灭他!
第五、大贪不贪
不贪求眼前所得才为真得,贪毒是一切毒的源。万恶贪为首!
好比,小孩捡东西,有铁、铜、银、金、钻、二星钻、三星钻 。。。N星钻。
捡到了金,贪相了,认为金是究竟是最好的了,只执着金,金是不错,很有价值,可惜后面的钻您就得不到了。
正所谓不贪才是大贪才是真贪啊。
同时认识到如来说法了,又说的非法,才是如来说的法的本质。
理解了这些,所以如来说法了。所以法报存在了。所以相有意义了。所以相不是虚妄了。所以相就是相了。所以师父传法度人了,所以师父帮我们了,所以我们要感恩师父、老师;所以我们的一切就是一切本身了,都有意义了,都不是虚妄了。
真的理解相要同时理解相和非相,这个“非”字很重要,不能用“没有”“完全否定”“完全不是”,“没有”是全盘否定的,不贴切的。而一定用“非(==部分非)”“否定(==部分否定)”“改进”“衰退”才合乎本义。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对一切相皆非相的一种较为极端的解释。
道家的阴阳鱼,包含了三层含义==有阴有阳且有阴阳互转,同时理解了这三层含义才是阴阳鱼的全部含义。
儒家的中庸之道,也同理,要照顾到不同方面同时看到发展变化。孔子把中庸作为道德的最高准则和他的哲学基础。孔子中庸之道,就是既反对“过”,也反对“不及”。按宋代学者程颐的解释,中庸就是“不偏不倚”,“不偏之谓中,不倚之谓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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